隔空传递司法温度,浙江法院这样对湖北说“加油”
世界没有一处是“孤岛”
我们每个人都在进行着一场属于自己的战“疫”
—来自南湖法院执行法官程晶晶的战“疫”笔记
一场来势汹汹的疫情使2020年的开年注定不平凡。战“疫”期间,每个领域都有各自应对疫情的方式。医护人员穿上防护服,是奋战一线的“逆行者”,社区干部手持测温仪,是小区安全的“监测员”,公安民警坚守卡点,是城市健康的“保卫者”……
而我们浙江法院人,可以透过一块小小的屏幕,把公平正义的温度隔空传递到需要被保护的人群中,传递到湖北,与他们共同加油。
通过执行,为武汉人民的生活尽点力
四天前,嘉兴市南湖区法院执行法官程晶晶在系统里看到一位武汉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向法院申请执行,便立刻拨通了他的电话。沟通中,程晶晶得知他住在武汉洪山区,目前身体情况良好,但小区也有很多发热的居民,这让他很担心。
这位当事人姓孟,原来是嘉兴某电子公司的研发工程师,因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向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后因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满,分别向武汉东湖法院及嘉兴南湖法院提起诉讼,因南湖法院先于东湖法院受理,两案由南湖法院合并审理。案子审理期间都是通过互联网开庭,为孟先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后经南湖法院及嘉兴中院一二审判决,该公司需支付孟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相关工资、延时加班工资以及应休未休年假工资等合计12万余元,同时判决公司向孟先生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为孟先生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及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办理失业保险备案登记手续。
1月21日,判决生效,但被告公司并未履行付款义务。孟先生说这一年他因为和原公司还没从法律上解除劳动关系,无法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所以一直待业在家。现在武汉疫情又严重,一时半会儿没法找到新的工作,对他来说很需要这笔执行款项。
2月10日,孟先生在审理法官的指引下运用移动微法院申请执行,也就有了这通千里之外的电话。
虽然防疫期间,各种难题接踵而至,但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样不能少、一刻不能迟。挂断孟先生的电话,程晶晶立即联系被执行人代理人并引导其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线上联络。在程晶晶的释明引导下,对方表示理解法院工作,也体谅申请人的近况,程晶晶将法院执行账户信息通过移动微法院发送给被执行人代理人,对方很快就把全部执行款项打到法院账户了。
法院马上将款项转账给孟先生,收到款项后孟先生也第一时间在移动微法院平台上留下了暖心的感谢留言。
疫情当前,更不能欠湖北老乡的工资
2月13日,身处湖北的当事人王先生在微信上收到了已被拖欠3年的工资。王先生是永康市法院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几年前他在工地上做些建筑的散活,没想到老板出具一张欠条并支付其1000元工资后,便没了下文。
春节前,王先生将老板告到了永康法院,在法院与他确定开庭时间等具体事项后,他便安心地回湖北老家了。可刚到家两三天,王先生所在的村子就因新冠肺炎疫情实行了严格的管控。
“我很焦虑,我们这里也没个准数什么时候可以出门,虽然只有几千,但这么久不开工,对我们来讲,一分也是一分啊!”电话中,王先生十分着急,他很怕自己会“赶不上开庭,拿不回工资”。
承办法官立马通过电话联系了被告,当天就引导双方进入移动微法院,通过多方视频进行调解。
“疫情当前,我也不好意思欠湖北老乡的工资啊!”调解成功后,工地老板当场通过微信向王先生转账6000元的工资。
收到这笔“隔空”转来的工资,王先生非常开心。他告诉法官,等疫情一结束,自己会带着孩子马上回到永康,“孩子这么多年都在那边上学,我对老家和永康其实都有感情,大家都这么照顾,湖北一定会好的。”
2月12日,丽水市莲都区法院也成功调解了一起湖北籍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肖先生是湖北阳新县人,2019年7月至8月期间,在丽水某装饰公司做泥工,本应该拿到手的6824元工资迟迟未见踪影。肖先生多次电话催促装饰公司老板刘某讨要工资,却始终没有结果。于是肖先生于2019年底将装饰公司老板告上法庭。莲都法院受理后,原定于2月15日开庭审理该案。
“法官,我回湖北老家过年了,不能及时返回浙江!马上就要开庭了,你看我这案子可怎么办啊。”
由于疫情关系,肖先生无法按时返回丽水莲都参加庭审,而被告刘某也身在温州无法到庭。该案承办法官朱海峰了解情况后,马上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经朱海峰反复释法明理,一直“躲避”的刘某也答应在3月12日之前支付工资,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庭前调解成功。
由于无法当面签订调解协议,朱海峰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使用方法,并将调解协议上传至移动微法院,双方当事人在线查阅并签字确认。
“移动微法院方便快捷,为我们节省了很多时间!很赞!”拖欠了大半年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身在湖北的肖先生心里也踏实多了。
放下纠纷,让武汉的兄弟们安心抗疫
2月9日,宁波高新区法院的法官章叶群在移动微法院上收到了一个撤诉申请。
原告是宁波高新区的一家机电科技公司,其与被告某净水科技公司有长期供货关系。2018年8月30日,双方对货款进行结算时发现被告尚欠2013517.2元货款。双方经协商,达成还款协议,但直至2020年1月9日,还款期限届满时,被告仍有433393元货款未付,于是机电科技公司诉至宁波高新区法院,要求判决被告某净水科技公司立即支付剩余货款。
疫情暴发后,原告听闻武汉疫情严重,因被告某净水科技公司恰好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该公司高管也多数在湖北。经承办法官与原告联系,原告决定先撤诉,待疫情结束后再处理。
“法官,疫情当下,我们做不了什么大的贡献,但也不能添麻烦,决定暂且放下纠纷,让武汉的兄弟们安心抗击疫情!”原告在电话那头说道。
原告在湖北,被告在温州,法官在隔离
案子照样办
原告肖先生是湖北宜昌人,原是温州市某建筑劳务公司的员工。某次在缙云的工程作业中不慎被设备砸伤,造成工伤9级伤残。经申请,缙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建筑劳务公司支付原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合计5万余元。因不服仲裁结果,肖先生于去年12月24日将建筑劳务公司诉至缙云县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各项费用合计23万余元。
今年1月16日,临近春节,缙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原告因春节提前返回湖北,本人未出庭参加诉讼。庭审过程中,双方代理人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均语焉不详,对法律适用问题也是各执一词。谨慎起见,承办此案的李万军法官未作当庭宣判,而是拟定春节假期后二次开庭,并要求原告本人和被告公司直接管理人员务必出庭应诉。
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防控措施愈加严密。湖北、温州均是疫情严重地区,双方当事人无法前来缙云,而此时承办法官也被居家隔离,二次开庭计划眼见就要泡汤。
承办法官李万军说:“哪怕被隔离,工作不能停!”于是经社区同意后,李万军委托同事,将案件卷宗材料送到了家门口。
针对这一工伤赔偿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赔偿数额有较大分歧,一判了之虽能快速结案,却并非案结事了的良策。
李万军身居家中,但手机不离手,通过电话、微信、微法院等各种途径与双方当事人保持密切的线上联系,查看整理证据材料,确定双方事实争议焦点和赔偿金额范围,同时结合法律规定和既判案例充分释法析理,引导双方调解。
2月9日,李万军在家中开启移动微法院的多方视频功能,召集原告和被告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双方在视频交流中敞开心扉,对工伤事实、赔偿金额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最终达成一致。但被告所在地因为疫情严重,公司被全部隔离封闭,何时开放复工尚不得知,转账汇款一时难以操作。在李万军的主持下,双方相互谅解并约定了还款日期。
除了以上的这些,还有被隔离在湖北的宁波鄞州法院民三庭法官黄文娟通过移动微法院开庭审案,一上午就完成了3起案件跨越千里的庭审。
海宁法院法官利用移动微法院调解了一起涉湖北当事人的装修合同纠纷案,最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继续履行合同。
海盐法院执行法官利用移动微法院执结一起“财务在湖北,老板在隔离”的执行案件。
安吉法院利用移动微法院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保障了湖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杭州互联网法院利用网上诉讼平台“突破”隔离,在收到代理律师求助信息后的数个小时内即妥善处理了一件因疫情防控,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湖北隔离,原告方代理律师在杭州隔离的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湖州南太湖法院正在利用移动微法院调解一起涉湖北当事人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让我们共同努力
汇集起战胜疫情的强大力量!
💪
浙江天平 综合发布
来源:南湖法院、莲都法院、永康法院、
宁波高新区法院、缙云法院、鄞州法院
海宁法院、海盐法院、湖州南太湖法院、安吉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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